北京银保监局:加强保险中介机构分类指导 探索建立主动歇业制度

来源: 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为加快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北京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不具备经营保险中介业务条件、不能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要求、无法正常经营的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探索建立主动歇业制度。

“当前,北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呈现主体数量多、发展速度快、市场活跃度高、经营创新性强等特点,行业高质量发展条件基本成熟。截至2021年11月末,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388家,总资产占全国的33.8%,主体数量、资产规模和业务收入均居全国首位。其中,保险经纪机构171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0家,保险公估机构47家,另有在京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468家。北京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已经涌现出一批具备一定管理基础和经营特色,在保险产品创新、风险管理服务、先进技术运用、寿险营销管理等方面展现专业价值和优势的中介机构,发挥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北京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也指出,但仍有少部分机构以“收单挂靠”为主要业务来源,专业能力有所欠缺;部分机构经营理念存在偏差、过度追求业绩,发展可持续性不足;部分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基础投入有待提高。总体来看,北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众多、背景多元、模式多样,经营发展分化日益明显,需要予以分类指导、分类施策。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实现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取得较大进步,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和经营质量效益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培育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专业优势领先、专业价值突出,在全国乃至国际相关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实施意见》如何体现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分类指导?北京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对于专业领先、管理规范并取得明显实效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强调按照专业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鼓励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和专长,从产品服务创新、风险管理服务、销售队伍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机制优势发挥等五个方面寻找突破口,着力在专项领域形成比较优势,同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北京银保监局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创新支持制度,发挥正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机构围绕上述领域先行先试,取得突破。

对于正常经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强调要遵循依法合规经营这一基本前提,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控管理、信息化建设、消费者保护等四个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监管制度有效落实和合规资源必要投入。同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保险公司落实中介渠道合规管控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多措并举促进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对于不具备经营保险中介业务条件、不能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要求、无法正常经营的中介机构,强调遵循市场化退出的处置思路,探索多种方式引导该类机构或其股东依法依规退出市场,积极引入具备技术特长、资源优势和合规意识的股东,推动机构腾笼换鸟、转型发展。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将进一步推动加强分支机构规范管理,主动撤销“三无”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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