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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加快构建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但从现实管理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看,一些矿山企业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粗放开采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矿山企业缺乏诚信自律,生态修复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治理修复责任落实不到位;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有待健全,对采矿权人开采行为及其实施生态修复的过程监管有待加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就是要促进矿山企业切实提高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全面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通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二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三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等。同时,考虑到各地对矿山企业监管内容、措施手段等方面的差异性,《通知》还明确,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增加监测管护等相关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通知》,今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二是认真做好内业核查与实地核查;三是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具体做法上,体现了两方面的创新:
一是按照“全覆盖”原则开展内业核查。《通知》要求,内业核查要按照“全覆盖”原则,将本省范围内全部监督检查对象纳入核查范围,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矿业权信息登记系统等管理平台,充分运用遥感影像资料和国土变更调查等管理信息,比对分析复垦修复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和复垦修复变化情况,作为开展实地核查的线索。
二是按照“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原则开展实地核查。在重点检查方面,将以下3类情形直接列入重点实地检查对象:一是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二是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问题被多次投诉举报或处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三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问题要求整改而未完成整改销号的。在随机抽查方面,对“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未列入上述重点实地核查对象的,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为实地核查对象。